2008年10月底,乌鲁木齐市疫苗、中药注射液、血液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四大类药品将纳入电子监管,届时药监部门可对它们的生产、流通和库存实行全程监管。
日前,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乌鲁木齐市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出台。
据介绍,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的建立将直接运用网络技术、信息技术以及数据库等先进技术,建立药品身份标识,并在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过程中,通过采集药品生产企业的产销信息,药品经营企业的购销信息,药品使用单位的购用信息,在网上进行自动核对,从而完成对药品的全程监管,实现药品监管的“电子执法”。
据了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完成了疫苗、中药注射液、血液制品以及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入网实施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预计将在10月底前,完成全市疫苗、中药注射液、血液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四类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入网工作。
从明年起,逐步将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纳入电子监管,实现对上述“四大类”药品的生产、流通、库存等实时监控。